诗歌,以诗传情;体育,以动传情。体育与诗歌的结合,讴歌生命运动之美,振奋精神,激发自豪感,增强凝聚力。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体育文化,激发诗歌的创作热情,发动更多的人群参加运动、热爱诗歌、享受快乐,体现体育多元社会价值和功能。现由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、上海市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合《上海诗人》杂志社共同主办,上海企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《诗黎明》公众平台承办的第二届 “顾村杯·全民健身,诗意生活”全国诗歌大赛正式拉开序幕,现面向全国诗歌爱好者征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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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办单位
上海体育宣传教育中心、上海市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、《上海诗人》杂志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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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承办单位
上海企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、承办媒体、《诗黎明》公众平台、《诗黎明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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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冠名单位
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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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协办单位(排名不分先后)
上海市黄浦区体育局、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、上海市松江区体育局、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、上海大学体育学院、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部
协办媒体(排名不分先后)
怀宁海子诗社、《诗网络》诗刊、《紫江诗刊》编辑部、《左岸风》文学杂志社、《诗乡宿松》公众平台、《雅歌诗人》公众平台、《海诗刊》公众平台、《诗网络》公众平台、《砺之影术》公众平台、《鼎诗刊》公众平台、《左岸风》文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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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主题及征稿要求
1、诗歌主题
以改革发展为背景,以“中国梦”为契机,充分反映体育拼搏精神,推广健康、诗意、积极的生活方式,讴歌时代与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。主要体现体育精神、群众体育,健康、积极、和谐、温馨的家庭生活等。抒情、记事、记人、咏物均可。诗歌要求语言凝炼,有弹性与张力,诗意浓郁,每首不超过四十行,必须是未经正规刊物发表的原创作品,去年参与首届大赛的诗歌不得重复参赛,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。
2、征集范围
全国诗歌爱好者
3、征稿要求
(1)作品要求:思想健康、主题鲜明、立意新颖、切入点独特、情感真挚。
(2)体裁为现代诗歌(古体诗和散文诗除外)。每人投稿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四十行,组诗不超过三首,每首不超过三十行,作品要求原创,严禁抄袭,如发现抄袭现象,取消其参赛资格,所造成后果及影响责任自负。
(3)投稿方式:参赛者长按以下图片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投稿系统上传作品,同时将参赛作品全部以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:shigedasai2016@163.com,不收纸质稿件。邮件主题统一格式:“全民健身,诗意生活”+姓名,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,诗题宋体小四号字,内容宋体五号字。每人限投一次,不得以不同名字重复投稿,更不得以去年的参赛作品参赛,不按规定参赛的作品不予采用。
(4)参赛作品后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年龄、性别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和邮箱。
(5)征稿时间: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
(6)所有参赛者请添加工作微信:453165716,并关注《诗黎明》公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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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委会联系人:张伟
电话:021-66125698
具体负责人:梓木(守望黎明)
组委会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东方体育大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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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奖项设置
本次诗歌大赛设定奖项:
一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
二等奖2名,奖金各4000元
三等奖5名,奖金各1000元
优秀奖10名,奖金各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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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人气奖5名:
第1名:1000元
第2名:800元
第3名:500元
第4名:300元
第5名:100元
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将在《诗黎明》公众平台予以展示,并将入选主办方制作的获奖作品集——《诗黎明》年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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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评选方式及比赛评委组成
1、
初评评委由各协办媒体诗歌主编及其他邀请诗人组成。
初评由网络展评和初评评委评选相结合,选出一百件入围作品。网络人气奖以投票多少定名次。
2、终审评委:
终审评委由上海专家及外省市专家组成,以隐匿作者姓名的方式,本着“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进行评审。
3、本次活动所有作品初审,由网络投票和初审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,通过初审的入围作品将在《诗黎明》和其它相关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。最终奖项,将由终审评委评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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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参赛须知
1、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刊登和使用权,不另付稿酬;
2、投稿者均视作认同本参赛规则,获奖者所获奖金相关税费自理;
3、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参加者任何费用,不退稿;
4、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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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活动详情及进展请关注“诗黎明”、“诗乡宿松”、“雅歌诗人”、“海诗刊”、“诗网刊”、“砺之影术”、“左岸风”、“鼎诗刊”、“紫江诗刊”、“海子诗刊”等微信公众平台。
